星期三, 6月 22, 2005

思想改造~


↑ifpi請人捉賊!
近日聽到了一些很生氣的事,話說有位朋友在網上下載了一些流行曲,他堅稱這不是偷,又說轉了格式不是犯法,總之借口多多...
我想說從網上下載流行曲未經原創者同意之下,這是不法的,不得不承認雖然這是非常方便,但並不代表你可以從我們創作人生計中得到利益,這和到超級市場偷野並沒有分別。
我想公民教育需在知識產權上下一些苦功教育一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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