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6月 17, 2007

廣告一二事..

一個廣告的誕生,通常由一個小組所創作出來,當中最基本入場人數包括一個copywriter、一個art director,以及一個creative director。

creative director作為創作廣告的評判,他就如同球証一樣作裁決,他的出現全因copywriter和art director之間的水火不容...

copywriter因為copy base出身,所以咬文嚼字較創意重要;相反art director則以art 行頭,藝術、創意為先,懶理所預見的限制。正因copywriter和art director來自兩個不同的星球,而且「志同道合」地認為自已的idea最好,所以爭吵幾乎是家常便飯...

作為評審的creative director最常聽到的可能是copywriter和art director走入房拍抬問:
「究竟,你是buy我還是buy佢」。

沒完沒了,週而復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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