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9月 27, 2005

強姦案

近年來,香港發生了一連串大型集體強姦案,受害者俱是香港唱片業的從業員、創作人...
一直以來創作人皆視作品為親生兒女看待,盼望兒女可以找到好人家落戶,誰料使用者未經版權持有人﹝創作人﹞同意,任意上載下載,資源分享,為的只是滿足自己和同好們的慾望,把創作人含辛茹苦養大的女兒遭蹋...
有誰可主持公道?

2 Comments:

At 1:06 上午, Blogger pig said...

星期四podcaster會同CASH 開會傾節目播歌問題,希望可以達成一D共識…

有興趣既話你都可以去架!

link: http://groups.google.com/group/hkpodcast/browse_thread/thread/dfd8893a013bcb3b/9bbdc51254546fa2#9bbdc51254546fa2

 
At 12:54 下午, Blogger 一毫子 said...

thx pig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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