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10月 17, 2005

待業與在業之間

在香港做音樂創作,可以說得上是徘徊在“待業與在業之間”,原因是在香港要賣到歌才有收入,假若只是靠賣歌為生而又不幸半首也賣不出,這便算得上是失業,所以很多創作人也有副業去維持生活,例如著名填詞人林夕,其正職為「雙葉」電台創作部大員;認識到不少音樂創作人也因利乘便,以教琴、製作音樂為生...所以當大家看到創作人風光一面的時候,其實有苦自已知,當創作人的確不易...

2 Comments:

At 9:42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你好,我是從yahoo「踫」了入來。

有關大眾文化,究竟是否只能從現實的功能去談論呢?沒有批判功能就是毫無價值?而大眾文化是否本質上不能具有批判社會的功能?

 
At 9:03 下午, Blogger 一毫子 said...

說到底在商業主導的香港裡,大眾文化的價值並不高,一直處身於不被重視的一群當中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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