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10月 04, 2005

吉蒂風波骷骨惹禍

湊熱鬧談談滿城風雨的吉蒂風波...
一齣「吉蒂與死人頭」的話劇,原本沒什麼特別,但其宣傳硬照一出,惹來hello kitty代理公司Sanrio律師信警告,究竟是誰之過?抄襲和創作又怎樣界定?
首先該齣話劇的內容倒沒有問題,問題在於海報上的構圖上有矮化hello kitty之嫌,骷髏骨的圖案破壞了hello kitty的形象...整體上筆者認為gimmick不錯,但不幸地觸動了Sanrio的神經,引致出現一連串保護形象的行動,這明顯是一場藝術家與商家的角力!
至於創作與抄襲的界定,筆者認為必先了解「創作」的定義;「創作」是把一件已存在的東西在大腦內重新組合變成一件新事物。(須知道「創作」並非「發明」,前者是把已存在的事物加以改造,而後者則由零開始洐生。)筆者覺得「界定位」在於意念創出的過程中有否在大腦內重新組合,還是搬字過紙,絕非單看表面。當然假若是借用別人概念「創作」,當然要給予人家名份啦!
至於關於抄襲的看法,筆者覺得首先不要立壞心腸去看這件事,反而細心了解創作過程背後的種種因素,再下定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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