腦 人家
用腦去維持生活...
星期日, 10月 30, 2005
星期五, 10月 28, 2005
一人有一個夢想
歸家途中,火車之上,遇上多年不見舊同學,談談近況寒喧一番,得悉友人舊日夢想不見了面對現實,不再堅持...可惜!喜愛舞台表演,今天向現實折腰低頭,夢想絕望「轉行」以維修電腦維生...沿途我想起某些陳年廣告對白:「堅守信念,永不放棄,只要有夢想,凡事可成真!」
星期四, 10月 27, 2005
星期三, 10月 26, 2005
「機」不可失
手提電話在當今現代化的社會上已成為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,假如一天世界上再沒有手機的出現,情況會怎樣呢?
最低限度在聯絡方面麻煩了不少,別人找不著你,你找別人也不易,需要找投幣的收費電話,還要有足夠輔幣,再需要一點點運氣你才有機會找到想聯絡的人。﹝要別人也待在家你才可以聯絡得上嘛!﹞另外時間的觀念也隨之消失,隨著手機的流行附在手機上的報時功能已取締了手錶;還有要運算計數時也倒麻煩...
雖然諸多不便,但樂得清靜,更拉近人與人的距離,至少外出回家,至親會代為轉達「XXX剛才找過你!」,總好過現在常見的「同宿無聲」現象...
星期二, 10月 25, 2005
面目全非
很多人也以為填詞人完成的作品,就是播「出街」的那一個版本,這個其實是一個美麗的誤會...
當填詞人收到demo後,會先創作出內容大綱,經過數次的修改後,再交予監製作檢視,在此期間內容有可能被監製修改;到歌手錄音的時候,也會因應歌手的感覺,再一次修改。而這些修改大有可能未有知會填詞人,因此到「出街」的那一個版本有機會和最初構思大有不同面目全非...所以某程度上填詞絕非個人創作,算得上是集體創作...
星期日, 10月 23, 2005
盜理
繼早前便利店推利hello kitty 磁貼及迪士尼卡通擺設,先後成為賊人偷竊目標後,日前扭蛋機也成為賊人偷竊目標,遭人撬毀並偷去近二十多隻玩具。
看過報道後有這樣的想法,為了滿足童真的夢而又要面對現實的殘酷,「偷」是否值得?是否最佳滿足自己的方法?
星期六, 10月 22, 2005
星期四, 10月 20, 2005
星期二, 10月 18, 2005
星期一, 10月 17, 2005
待業與在業之間
在香港做音樂創作,可以說得上是徘徊在“待業與在業之間”,原因是在香港要賣到歌才有收入,假若只是靠賣歌為生而又不幸半首也賣不出,這便算得上是失業,所以很多創作人也有副業去維持生活,例如著名填詞人林夕,其正職為「雙葉」電台創作部大員;認識到不少音樂創作人也因利乘便,以教琴、製作音樂為生...所以當大家看到創作人風光一面的時候,其實有苦自已知,當創作人的確不易...
星期五, 10月 14, 2005
星期三, 10月 12, 2005
今日新聞特別多...
翻查通勝農曆九月初十並非良辰吉日,但今日新聞特別多,先有「神舟六號」一飛沖天再征太空;再有煲呔發表在任首份藍圖大計,仲有全國運動會開幕贈慶,究竟有什麼原因令所有事情集中在同一天發生?究竟明天報章A1頭條會是「神六上太空,延續未圓夢!」還是「煲呔洋洋千字,落實強政勵治。」?究竟一國大還是兩制大?
星期日, 10月 09, 2005
水能載舟亦能覆舟~
有云水能載舟亦能覆舟,風亦然,前陣子颶風「卡特里娜」襲美,數以萬人流離失所...從報道看風只是破壤者..但其實如果人類懂得加以利用,風會是建設者...
綠色和平發起了名為「Sure Wind.風能」的活動,推廣風力發電。香港已擁有第一台發電風機,但願未來將會有更多,讓我們呼吸清新空氣...
星期六, 10月 08, 2005
星期四, 10月 06, 2005
團結之歌
團結之歌(職工盟)
詞:林子揚、一毫子
天天辛苦工作,祈求飯碗安穩不打破。
耗盡才能,為何老闆欺壓,打工仔受苦。
谷底一起走過,無奈社會官商多勾結,
四處抽水,屢越界。
堅勇無懼,比心機搏,
全力撐住,不管起落。
不怕硬杖,有職工盟!
你我牽手,勝萬鋼。
趕走不公添正義,人民做主,心中激奮。
手掌著命運,合理不過份,你應該著緊。
今天開始,不怕路斜,理想的一刻不遠。
再冇孤軍,志未斷。
堅勇無懼,比心機搏,
全力撐住,不管起落。
不怕硬杖,有職工盟!
你我牽手,勝萬鋼。
團結團結就是力量
團結團結就是力量
團結團結就是力量
我有工會,拍住上!
《團結之歌》:下載收聽(2:07)
星期三, 10月 05, 2005
擺花街遊記~
今日行過擺花街路過肥彭最愛的泰昌餅家新店,本來想買沙翁食,但沙翁沽清,買蛋撻呢?人龍大約五十人左右...未探訪過舊店,新店給我的感覺很現代化,牆上仍掛著「代言人」末代港督彭定康的相片...但人龍出現的原因是顧客和泰昌蛋撻久別重逢?還是跟潮流呢?真的很想幫襯試下...
星期二, 10月 04, 2005
吉蒂風波骷骨惹禍
湊熱鬧談談滿城風雨的吉蒂風波...
一齣「吉蒂與死人頭」的話劇,原本沒什麼特別,但其宣傳硬照一出,惹來hello kitty代理公司Sanrio律師信警告,究竟是誰之過?抄襲和創作又怎樣界定?
首先該齣話劇的內容倒沒有問題,問題在於海報上的構圖上有矮化hello kitty之嫌,骷髏骨的圖案破壞了hello kitty的形象...整體上筆者認為gimmick不錯,但不幸地觸動了Sanrio的神經,引致出現一連串保護形象的行動,這明顯是一場藝術家與商家的角力!
至於創作與抄襲的界定,筆者認為必先了解「創作」的定義;「創作」是把一件已存在的東西在大腦內重新組合變成一件新事物。(須知道「創作」並非「發明」,前者是把已存在的事物加以改造,而後者則由零開始洐生。)筆者覺得「界定位」在於意念創出的過程中有否在大腦內重新組合,還是搬字過紙,絕非單看表面。當然假若是借用別人概念「創作」,當然要給予人家名份啦!
至於關於抄襲的看法,筆者覺得首先不要立壞心腸去看這件事,反而細心了解創作過程背後的種種因素,再下定論!
星期一, 10月 03, 2005
網路---發表作品的理想平台
很多人也希望自己的作品可以公諸於世,但往昔科技尚未發達,要發表作品除了大眾傳媒外別無他法,這確是困難;不過隨著社會發展迅速,一般家庭已具備一台具有上網能力的電腦;利用電腦網絡把作品傳開去,這個正是發表作品的理想平台!
網路優勝之處在於傳播力快、效率高,這足以令你的作品傳送到大眾眼前。假若你的作品高質素又合乎大眾口味,當作品由發表一刻起便無分晝夜地在網路廣傳,假若主題吸引受眾,受眾便會代為廣傳,造成「金字塔效應」...
星期日, 10月 02, 2005
創作人之苦
在香港這個大都會當律師、會計師、醫生都會被視為專業,地位超然;但在這裡當創作人一般都會視為不務正業,給人的印象是讀不上書的人才做的行業。其實做創作也不是容易的事,要有料、洞悉市場需要、人際關係網良好,具備這些條件天時、地利、人和互相配合才行!
外界以為創作人人也可以,但條「橋」夠唔夠創意---另作別論!有時你得我唔得你就是創作人!政府也提倡創意工業發展;仲玩歧視?